2013年6月23日 星期日

利用javascript實做 MVC 網頁(六)

雖然一直想儘量減少在網頁上嵌用後端的程式碼,但如果網頁不和後端溝通就無法實現Web2.0的互動性,所以就思考是否有一個準則,上圖就是我想到的標準!
  1. 如果Request 的對象是一般靜態網頁(這種網頁根本不需任何 ActivePage支援)、或初始時之欄位內容都是固定的(例如都是以空白開始),因為Response 前不需先進行任何處理,所以就直接回應即可,網頁亦不需內嵌任何後端程式碼,甚至網頁都可以用  .htm/.html 的副檔名。
  2. 如果網頁是接收自其他網頁的要求(Post/Get),而用其他網頁的欄位內容做進一步處理時,因為本網頁本身沒有處理Form的邏輯,所以利用內嵌在頁面的後端函數(ParaFetch)將需求網頁之 Form 欄位組合成 Key:Value 對,此時會將 Key:value  以JavaScript 物件方式,指定給本網頁,所以在本網頁載入完成後,再由 window.onload 事件以AJAX方式向後端要求處理這些 key:value ,後端將處理結果回傳後,再利用 FormRender 來展現頁面。
  3. 第三種不建議使用,因為會破壞使用這種架構的原則,但有時為了方便,而且網頁是最終結果,不需再做其他後續的操作,就直接利用 ASP.NET 在後端 Render 網頁內容(例如報表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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