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6月27日 星期六

因為勾用「啟用文件頁尾」導至Javascript錯誤

iis 中的啟用文件頁尾「若要自動貼附 HTML 格式化的頁尾至每一個您的 Web 伺服器所傳送至用戶端瀏覽器的文件,請選取 [啟用文件頁尾] 核取方塊。」,以為可以自動附加版權說明,執行結果 .ASP 的頁面都不會自動附加,倒是我用:
<script language="javascript" src="../javascripts/common.js" type="text/javascript">

結果在 common.js 內容之後又附加上版權說明文字,至使一再出現 javascript 的錯誤(必須要有物件),用 FireBug 查看,的確在js原始碼之後有多出版權文字,可是開啟 common.js 檔,卻看不到這兩行版權說明,心中正想「真~是~見~鬼~了」(因為網站在公司跑得好好的,可是在Notebook上卻出現錯誤),後來才想到,上星期開發時,想說利用[啟用文件頁尾]讓每一頁都自動加入版權宣告,當時沒有成功,而且 js 碼是直接嵌在 ASP 內,所以也沒有錯誤,轉到公司伺服器時,就將 ASP 內的 js 抽取成獨立檔案。因而忘了[啟用文件頁尾] 這件事!
系統完成後,開始要編寫使用手冊,邊寫邊試(在Notebook上)才發現這個錯誤!
哈!哈! 這算是IIS 的錯誤,還是我的粗心呢?

奇怪![啟用文件頁尾] 依照微軟的說明,不是將文件附加到網頁的頁尾嗎? 怎麼 ASP 的網頁不附加,偏偏附加在 半途引入的 js 之後???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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